2006年十月十二日,我用英文寫了一篇部落,FIR Chaser,記錄自己三年來,千辛萬苦的追星行動。
認識我稍有一段日子的朋友,會說我有追星的嗜好。
究竟,怎樣才算"追"?!
那種知道某某某會幾時幾點出現在什麽地點,然後滿懷欣喜地準備相機赴會要簽名便算!? 不管看的是什麽傢伙,只要他們和娛樂扯邊便是"追星"?
如果我看的是大馬第一位太空員,又或馬哈迪醫生,我算追舍? 誇張一點,如果那時我前往小努汀的葬禮,體諒安撫JAZIMIN先生的心情,算什麽?
啊! 差點忘了。如果看的是作家侯文詠叻?
因爲他們是歌星明星,所以追看他們等於追星。Dato' Bernard Chandran不小心出現在我工作的地方,然後被我偷瞄要簽名,那不算追? 那是他倒楣,我只是順便?
也許,我對於"追星"這個字眼,接受度低。如果有一定程度的瘋狂,或一定的距離,我方能夠接受。像上云頂看林憶蓮,還有連續三年的FIR追蹤,我的確是用追的。不是嗎?
有原因的追,是瀟灑有型。單純的喜歡而追,是幼稚白癡?
第四回合即將到來,有人的CD堆裏,也即將增多一張很棒的:愛.歌姬。親筆簽名的噢。期待吧? 會有可能的。
順道:暫時停掉被別人不斷吊价的Headlines,這是FIR的《第十行星》,我很喜歡的一首歌。
2 comments:
Hmm, this album look familiar...
yalah. thanks to my dearest fren who visited Taiwan not long ago...so kind of him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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